养鳄鱼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就要根据你想养殖的规模来选址建造鳄鱼池、水产养殖池等基本设施,要有项目报告送交当地水产局、国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选中地址后,还要通过当地***部门帮助与被征地的村委集体组织签订书面协议,待一切手续办好后才能着手基本建设。
1、基地选址:整个区内环境状况优良,无工业污染、农药污染和生活污染,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空气清新、土壤无污染。鳄鱼养殖基地的鱼塘土壤肥沃,环境卫生,空气清新。
2、鱼塘设施:鱼塘池底平坦,淤泥≤20厘米,水深1~1.5米,四周有1米高围墙,防止鳄鱼外跑和外人进入。饲料鱼(罗非鱼、鲢、鳙)塘池底平坦,淤泥≤20厘米,水深1.5~2米驯养繁。
养殖鳄鱼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允许,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
个人一般条件下是不可以饲养鳄鱼的,因为即使不在保护范围内的鳄鱼也具有繁育的权利,饲养鳄鱼作为宠物实际上剥夺了鳄鱼繁育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林业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驯养繁殖鳄鱼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1、基地选址:整个区内环境状况优良,无工业污染、农药污染和生活污染,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空气清新、土壤无污染。鳄鱼养殖基地的鱼塘土壤肥沃,环境卫生,空气清新。
2、鱼塘设施:鱼塘池底平坦,淤泥≤20厘米,水深1~1.5米,四周有1米高围墙,防止鳄鱼外跑和外人进入。饲料鱼(罗非鱼、鲢、鳙)塘池底平坦,淤泥≤20厘米,水深1.5~2米。
3、消毒选种:鱼塘干池晒底后,在放苗前用生石灰清塘消毒、调节水质。鳄鱼选择健康无病、经检验合格的种苗进行放养,饲料鱼选择健康无病的罗非鱼、鲢、鳙等种苗进行放养。
4、放养密度:鳄鱼每亩投放体长30~100厘米(3~10公斤)的鳄鱼苗200~300尾,饲料鱼(罗非鱼、鲢、鳙)放养密度按常规进行,实行捕大留小。
5、饲喂管理:鳄鱼全部投喂自行养殖、鲜活的饲料鱼(罗非鱼、鲢、鳙)。饲料鱼以混合饲料、玉米、麦皮等为主,定期用生石灰、有益微生物菌和水质改良剂,及时换水加氧。
6、水质管理:鳄鱼塘要不断注换新水,保证池水清新,同时将鳄鱼塘之旧水排放到饲养罗非鱼、鲢、鳙的鱼塘,充分利用鳄鱼塘之养殖废水,确保生态平衡、环境卫生。
7、保温越冬:鳄鱼不耐寒,当水温降到15℃时就停止活动,冬季寒冷天气时用薄膜覆盖鳄鱼池,并从深井取水温较高的水注入池塘,确保鳄鱼及其它鱼类安全越冬。
在养殖鳄鱼的时候,了解鳄鱼的生活习性是非常必要的,其次就是掌握一些养殖鳄鱼的技术,因为大家都知道鳄鱼是比较凶猛的动物,因此养殖鳄鱼之前先了解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扩展资料
鳄鱼的生活习性:
1、食物习性:鳄鱼属肉食性动物,主要以鱼类、水禽、野兔、鹿、蛙等为食,人工饲养条件下喂食鱼、猪肉、牛肉、家禽内脏及植物类食苹果、菜叶等。
2、繁殖习性:成年鳄鱼5~6月交配,连续数小时,而受精仅1~2分钟,7~8月产卵。雄鳄独占领域,驱斗闯入者,一雄率拥群雌。
3、生长环境:鳄鱼除少数生活在温带地区外,大多生活在热带、亚热带地区的河流、湖泊和多水的沼泽,也有的生活在靠近海岸的浅滩中。
鳄鱼养殖手续和流程?
一:养鳄鱼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个人一般条件下是不可以饲养鳄鱼的,因为即使不在保护范围内的鳄鱼也具有繁育的权利,饲养鳄鱼作为宠物实际上剥夺了鳄鱼繁育的权利,所以个人是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饲养鳄鱼的。另外诸如扬子鳄的鳄鱼品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严禁捕杀买卖的。
一般专业的养殖场也需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具体的请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驯养证或到渔政部门办理养殖证。
二:特种养殖许可证办理流程
1、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你可以向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进行咨询,不收费。一般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
3、《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乡镇工商所。
4、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作养殖场,所以,建场之初选址时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要求。
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cny.cn/post/496.html